子女受胁迫结婚后可撤销

2024-05-29

你觉得“子女受父母胁迫结婚可申请撤销”这个规定怎么样?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提出请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 子女抚养 、财产及 债务 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然而,这个规定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考虑如何具体实施和运用。对于一些家庭而言,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涉可能是出于关心和保护,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申请撤销结婚的结果可能会造成家庭矛盾和伤害。

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能请求撤销婚姻吗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结婚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胁迫结婚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对现在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请求撤销的时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主观: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不对。因受胁迫而结婚的,该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该婚姻关系自被撤销之日起失效。

精神病人被强迫登记结婚并不属于婚姻无效的范围内。其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胁迫行为导致当事人达成的婚姻关系缺乏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为该婚姻是无效的;如果胁迫行为只是造成当事人的婚姻意思表示虽然真实但是不充分,可以认为该婚姻是可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

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两种:①因胁迫结婚的。